為規范全縣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行為,壓實企業責任,強化行業自律,進一步督促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防范和遏制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發生,提升監管人員業務能力。近日,灌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行政約談會暨監管業務培訓會議,全縣電動自行車總經銷、總代理、各分局、業務科室執法人員共50余人參加。
會上,對《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作了解讀,重點宣貫國家強制性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及工業產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兩個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經營主體必須嚴格遵循法律法規,落實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蓄電池、安全頭盔等產品,禁止拼裝電動自行車、在電動自行車上改裝動力裝置或者拆除改動限速裝置等更改技術參數影響行駛安全的行為、在電動自行車上加裝或者改裝座位等改變外形結構影響行駛安全的行為,確保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及其配件符合國家標準。企業代表承諾將認真落實工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銷售溯源臺賬,不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會上還組織各電動自行車總經銷、總代理經營主體簽訂《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承諾書》,承諾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建立完善產品溯源制度,不銷售改裝、拼裝、加裝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電動自行車。
此次會議增強了電動自行車經銷商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督促電動自行車銷售商落實主體責任,提高監管人員的業務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下一步,我局將繼續加大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力度,切實規范電動自行車市場經營秩序。(梁夏夏)